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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有关企业推行制度化管理的建议
  • 2010-07-26 13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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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而分析所发生的问题,都和审核把关不严有关,甚至都是部门负责人未能完全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造成的。公司在追究责任处理此类重大问题时, 对责任人的处理只是“蜻蜓点水”,显得有些太过仁慈,欠缺果断和魄力,使犯错的人感觉不到“切肤之痛”,长此以往,大家都养成了“就是发生问题,公司也不会深究其责任”的恶习,在对待个人工作时,就会出现松松散散的心理,造成各种错误持续不断的发生。针对此问题,建议如下:

    .应坚持以奖励为主,以惩罚为辅。
      1.奖励是一种正激励,较少负面影响,对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手段。同时奖

    励要及时,对该奖励的部门或个人要尽快给予奖励,避免因为时间过长而失去激励的效应。

    2.惩罚是一种负激励,负面影响较大,公司对于一些小事情不要深究,因为只要做事情就可能犯错,做的越多犯错的机会就越大,对待这些未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较小损失的,公司应该抱着一种宽容的态度,毕竟人无完人,否则就会造成人人自危,为求自保,没人敢责担责任,而影响到整个企业的运作效率。

    但针对一些重大或严重过失,必须果断和迅速的作出严厉的惩罚,对相关责任人处理要及时,力度要大,并要公告全公司。

    .做好绩效考核工作。

        针对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一些小错误,可以采取和其当月绩效挂钩的形式,把其当月工作表现与其当月薪资相结合,可谓一举两得。

    .做好思想工作,避免因为奖惩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。在实施奖惩措施后,通常情况下当事人

    会有以下反应:

    1.当事人能比较客观地看待奖惩,会主动找不足,找差距,不断的提升和完善自已。
      2.当事人会表现出消极行为,如“破罐子破摔”,在工作中闹情绪,而影响到日常工作。

    3.当事人会出现攻击行为,与同事或上级间形成敌对状态,甚至产生破坏性的影响。

    针对第1种行为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;针对第2种行为要做好说服和教育工作,避免其向坏的方向发展;针对第3种要坚决制止和处理,决不能姑息迁就。

     

    备注:我们只能把奖励和惩罚当作达到目标的一种手段,而调动职工积极性才是目的。 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编辑部荐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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